历史沿革
1951年11月,邵东办事处秘书室设统计室,调查、整理上报工农业生产、商品流通及社会发展情况。1954年3月,县计划统计科建立。县直企事业单位和区公所,配备兼职统计员,承担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综合汇总。1964年4月,县设统计局,县属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区、社,设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统计资料,以部门上报数为基础,坚持典型调查、重点调查、定期调查和一次性调查相结合,全面分析,综合评价。1984年9月,县成立了农村抽样调查队,为统计局的二级事业机构,开展了农村住户调查。198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始施行,使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得到加强。1986年7月,县统计局的二级事业机构电子计算站建立,为统计的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1988年,各区、乡建立了统计站,并配备了专职统计员。1997年,县人民政府以邵政发[1997]33号文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统计办公室,为乡镇内设机构。2005年7月,县委、县政府公布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将县统计局列为县政府工作部门。2006年,县人民政府以邵政发[2006]27号文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对统计的基层基础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县统计事业进一步发展。
主要工作成就及所获荣誉
1997年~1998年,全国首次农业普查,获全国先进单位。
1999年~2002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获全省先进单位。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获全国先进单位。
2003年~2006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获全省先进单位。
2004年~2006年,连续三年获县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