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皇帝岭林场,县属各单位,各驻邵省、市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8]6号)精神,组织开展好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意义和目的
全面调查了解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县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第二次全县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二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邵东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名单附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负责协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县编办负责协调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调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县监察局负责协调查处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由财贸副乡(镇)长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直各主管局、办及驻邵省、市属单位要成立经济普查协调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的普查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县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切实防止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挂牌保护”等借口拒绝阻扰普查人员入户进行普查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机关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及时处理,确保普查工作依法进行。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加强宣传工作。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介,充分发挥移动、联通公司网络公益短信的优势,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邵东县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邵东县人民政府
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申桂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胡国彬 县政府助理调研员,县长助理
副组长:王立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贺晚秀 县统计局局长
黄德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贺志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庆龙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乐荣 县监察局副局长
宁仲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伯勋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益 县机构编制办副主任
戴至臻 县交通局副局长
邓惠容 县国税局副局长
尹慧辉 县地税局副局长
匡端桥 县工商局副局长??
赵海平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罗寿甫 县建设局副局长
罗金中 县工业经济局副局长
王文央 县商务局副局长
肖董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申龙华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李顺义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农解 县卫生局纪检书记
林蒲生 县文化局党组成员
邓星照 县电视台台长
尹正质 县统计局副局长
(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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