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省8件实事”责任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07]4号)和《中共邵东县委办公室、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落实省委、省政府2007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办发[2007]49号)规定,县直23个责任单位完成“省8件实事”工作目标的数据由县统计局评估、认定。现将《2007年“省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数据资料的报送及评估认定工作。
附《2007年“省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法》
邵东县统计局?
2007年7月26日
省“8件实事”数据评估认定办法
为了做好省8件实事(以下简称实事)考核指标数据评估认定工作,根据省、市统计局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对实事的各种数据评估认定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负责。
第二条 ??实事各种数据资料,由各责任单位提供。
第三条? 每件实事应由各负责单位具体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应来源于各乡镇,各责任单位上报到县8件实事办公室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料,应经统计局加盖公章,并签署评估认定意见。
第四条? 县统计局成立实事数据评估认定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股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专业统计人员为成员,负责实事数据资料的评估认定。
第五条? 县直各责任单位对实事考核指标数据要实行“每月报告、每季自评、半年督查、年终验收”制度,并通过相关的统计报表和专项检查进行。要建立日常检查的备案登记制度,特别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实事项目责任人要签字,做到有据可查。从8月份开始,各责任部门按月于月后2日内向县统计局报送实事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数据(报送格式见附表),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既要反映工作进度,又要反映实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12月10日前提供全年结果,并附详细文字材料。
第六条? 实事数据资料的评估认定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看责任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差错。资料不齐的应要求补齐,数据有差错的应查明其原因;
(二)将责任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与有关资料进行核对,如与统计报表核对等,与统计报表相同的指标,原则上以统计报表的数据为准;
(三)对实事的数据资料,可采取到乡镇查看原始资料(如新建沼气池的补助名册,供养五保户、计划生育奖励户等),或找受益对象了解情况等方法核定。
(四)对已核定的实事数据资料,签署评估认定意见。意见内容包括各责任单位数据资料的提供情况(如报送时间、资料种类等),评估认定过程(怎样进行评估认定的)及评估认定结论等;
(五)数据评估认定领导小组做出最后结论,并经组长签字,加盖县统计局公章。
(六)对不按时报送数据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责任部门的数据不予认可。
第七条? 对各责任部门提供的已经达到目标任务的数据资料,应尽快予以评估认定。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统计局实事数据评估认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07年“省8件实事”考核数据进度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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