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皇帝岭林场,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湘发[2004]17号)、《印发〈关于对经济强县及县域经济考核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发[2005]7号)和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度经济强县及县域经济考核工作的通知》(邵市办字[2005]71号)精神,为认真做好经济强县及县域经济考核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经济强县及县域经济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开始,每年对全省所有县市及部分市辖区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综合排序考核,并明确对全省经济强县及综合排序进位较大的县,实行一系列的经济和政策鼓励措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全省经济强县及县域经济的考核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越高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湘明为副组长的邵东县县域经济考核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闵国伟,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刘安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国彬,县农办主任李涤非,县统计局局长金建成,县财政局局长申群能,县环保局局长张鸣,县林业局局长郭正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统计局,金建成任办公室主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廖银星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为考核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三、进一步规范考核指标来源渠道,实事求是上报各种数据
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GDP、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森林总蓄积量等7项考核指标,由各责任单位按时上报数据,牵头单位汇总后,报邵东县县域经济考核办公室审核评估,经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报送省、市相关部门(七项指标统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见附表)。经济强县及县域经济考核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数据,防止人为干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县域经济考核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统计报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拒报、迟报、瞒报、虚报、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将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七项指标统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览表
中共邵东县委办公室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20日
主题词:考核工作 经济强县及县域经济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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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东县委办公室 2005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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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