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统计信息网
☆ 积极组织推动第一次经济普查,全面掌握二、三产业发展  ☆ 
统 计 动 态
文件通知
统计动态
 
 
 
     

邵东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文件

邵经普领字[2004]3号

关于选配邵东县第一次经济普查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机关各单位: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是基层普查机构向普查对象落实普查方案的直接责任人,是控制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个环节。为了高效地组织经济普查工作,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配与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配的范围和条件
    第一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分为两类:区域性普查员和法人单位普查员。区域性普查员是指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普查员条件选配的普查人员;法人单位普查员,是指法人单位按照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从本单位中选配参加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
    区域性普查员可以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教师和大中专毕业学生及离退休人员中选配,也可以临时从社会招聘。法人单位普查员应从单位内部从事财务或统计工作的人员中选配。
  普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经济普查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独立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一定的经济、财税、统计等基础知识。
3、熟悉本普查区内的单位分布情况,工作认真细致。
4、身体健康。
普查指导员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对普查员进行指导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配工作的组织
在市普查办直接领导下,普查指导员由县普查办负责选配,普查员由乡(镇)普查办和县直机关局以上单位具体负责选配。
   选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各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级普查机构的规定,选配高素质人员从事经济普查工作。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配的具体工作程序是:由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管区或市场普查小组根据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所分配的名额推荐人选,报至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经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初选后报至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县直机关由各法人单位推荐人选报归口战线,由战线初选后报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进行审查后,组织培训和业务测试。测试合格后,报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备案,由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申请,统一颁发“湖南省第一次经济普查普查员”或“湖南省第一次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证。
   其它法人单位普查员的选配由法人单位自行组织,但所选配的普查员必须报所在地村(居)委会普查小组,再由村(居)委会普查小组上报上级普查机构,然后按照区域性普查员的选配程序进行。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配的时间
邵东县第一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配工作,于8月12日以前完成,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归口战线在8月12日前,报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治机关办公楼一楼东头Z0169房,电话2655685)。
   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配数量
区域性普查员数量按城镇和农村分别确定。
城镇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每个居委会配备普查员5人以上。
城镇中专业市场及其它单位,应依托管理部门(单位)进行,普查员数量的确定比照前款确定。
农村原则上每个村(居)民委员会配备1-3名普查员,每个乡(镇)配备1名以上普查指导员,4名以上区域性普查员。
    县直机关及其它法人单位普查员的数量由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县直归口战线和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法人单位至少有一名专职普查员,大型企业单位应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普查办事机构。
   五、区域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配工作时间和待遇
从县普查办公室审查合格之日起,到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报表收集、审核等任务完成。
根据国家普查办法的规定,各法人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被选配的普查员在普查期间原各种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适当补助;对于区域性普查员,县、乡(镇)普查办公室在普查员工作期间应适当给予补贴。
   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和上岗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区域的划分、单位界定、普查表的填报、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普查表审核办法及普查过程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邵东县第一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采取一级负责一级,层层负责的方式。即县普查机构负责对乡镇和归口战线及有关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乡镇及县直归口战线负责对其所属村居委员会和下属法人单位普查员、进行培训。
    培训方式以授课为主,同时要进行适当规模的、以入户登记和普查表初步审核为主要内容的实地演练,保证全部参训人员都能比较熟练地掌握普查内容的方法。培训(授课)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实地演练时间不少于一天。
   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职责
   (一)普查员的主要职责
1、区域性普查员职责
①参加本地区普查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能够较熟练地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方法。
②协助乡镇普查机构做好普查区划的相关工作,明确所负责的工作区域(普查区),参与普查地图绘制的相关工作。
③在乡镇普查机构领导下,主要负责组织所负责普查区域内的基本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摸底、普查登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负责清查表和普查登记时各种表格和物资的发放、回收和审核。
④配合国家、省、市、县级普查机构,做好本普查区内的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2、法人单位普查员职责
①参加所在地普查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能够较熟练地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方法。
②接受上级普查机构业务指导,按照普查方案做好本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界定,组织本单位基本单位清查表和普查登记表的填报和自审,按时保质完成普查表的上报。
③配合国家、省、市、县级普查机构,做好本单位的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主要职责
1、参加本地区普查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能够较熟练掌握普查内容和方法。
2、组织辖区内普查区域划分工作,确定普查员的工作区域,负责普查地图的绘制,负责对下属单位普查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向普查员发放文件、资料、普查表和有关普查用品。
4、对普查员进行普查前业务技术指导、说明普查中应注意的具体问题。
5、督促普查员对普查表进行自审。
6、普查表的初步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普查员核实、订正,并按规定程序修改或重新上报普查表。审核完成后,按照装订要求将普查表装订成册,向上级普查机构报送。
7、配合国家、省、市、县普查机构,做好普查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

邵东县人民政府第一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邵东统计局计算机站制作  Email:shijinwen2003@yahoo.com.cn
最佳分辨率:1024*768
地址:邵东县政府办公大楼3楼  电话:2721571